北台灣都會區房價飆漲,成為十大民怨之首,為實現居住正義,行政院會今天(22日)通過「住宅法」草案,未來當房價過高時,政府可以興建只租不售的「社會住宅」,供弱勢族群居住,並可視實際情形興建「合宜住宅」、「現代住宅」等其他種類的住宅,調節市場、平抑房價。
行政院會22日通過「住宅法」草案,草案明定,可由政府或獎勵民間興辦「社會住宅」,專供出租之用。為避免社會住宅居民被標籤化,將採融居或混居方式,維護居住尊嚴。除一般民眾可承租社會住宅外,將會提供適當比例給低收入戶、特殊境遇家庭、育有未成年子女3人以上者、65歲以上老人、身心障礙者、受家暴及受性侵害者、愛滋病患及原住民等特殊情形或身分者承租。
除了「社會住宅」外,未來中央或地方政府為穩定住宅市場,對於住宅供需嚴重失衡的地區,得視實際情形興建其他種類的住宅來調節住宅市場。內政部營建署署長葉世文:『(原音)未來在各個地區,也就是在住宅有失衡的地方,政府會負起責任來做一些調節的措施,不管是「合宜住宅」、「現代住宅」或其他類似的住宅,未來在住宅市場裡面,為了調節市場,有可能還會出現性質不一樣的住宅。』
草案並明定,政府對於有還款能力者,將盡量提供貸款利息補貼,但是對於無還款能力者,避免以政策來鼓勵購屋,將不提供貸款信用保證;不過,對於弱勢者會以「租金補貼」的方式,保障居住權利。
行政院長吳敦義指出,住宅法草案對於住宅補貼、社會住宅、居住品質、住宅市場及防制住宅歧視等面向,都有詳盡明確的規範,將可滿足民眾的居住基本需求。他強調,住宅法草案已列為立法院本會期的優先法案,請內政部積極協調立法院朝野黨團,儘速完成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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