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是「舊金山和約」簽署60週年,支持台灣獨立的團體走上街頭,高喊台灣主權不屬於任何國家,而是屬於台灣人。事實上,台灣主權定位問題,馬英九總統日前就曾明確說明,台灣在1952年根據「舊金山和約」第26條所簽訂的「中日和約」,已承認台灣人民具有中華民國國籍。

為紀念「舊金山和約」簽署60週年,獨派人士以遊行方式,援引「舊金山和約」內容,訴求台灣主權不屬於任何國家,而是屬於台灣人。針對這類「台灣地位未定」的說法,本身就國際法專家的馬英九總統今年7月7日在出席抗日戰史學術研討會時,就曾提出「舊金山和約」第26條、以及中華民國在1952年與日本簽訂的「中日和約」,從學理上予以反駁。

總統說:『(原音)很多人只談舊金山和約,可是他忘記去談舊金山和約第26條的規定,參加戰爭的國家可以跟日本另外再訂和約。所以我們在民國41年的4月28日,就在台北賓館跟日本簽了「中日和約」。在這個和約裡面,很明確地廢止了1895年的馬關條約,更重要的是在中日和約第10條裡面明文地承認,台灣跟澎湖的人民具有中華民國的國籍。』

至於外交部則是引用1943年的「開羅宣言」、1945年的「波茨坦公告」,以及日本當年的「降伏文書」,強調日本早已接受台灣及澎湖群島,必須歸還給中華民國,外交部迄今完好保存這些「鐵證」,歷史事實不容否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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